新疆亮子 发表于 2007-3-24 14:50:15

乌市农税部门并入地税局

作者:李长君 稿件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07-03-15 11:04:46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有关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及部分征管人员划转问题的会议精神,2007年3月13日,乌鲁木齐市农税部门的29名征管人员及有关资产正式被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接受。全疆328名原农税部门的征管人员和有关资产也将全部划转到自治区地税系统。

由于农业税的取消,原农税系统的征管职能已大大缩减,只负责征收主要针对城镇人员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原乌市农税局这两项税收年收入只有3亿多元,农税局与地税局合并已势在必行,将更有利于征管工作统一管理。

(完)

(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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